“体总杯”中国城市全民团体联赛天津市分区赛竞赛规程
“体总杯”2022中国城市全民围棋团体联赛
天津市分区赛竞赛规程
一、指导单位:中国围棋协会
二、主办单位:天津市围棋运动协会
三、承办单位:天津市河北区围棋协会
天津市南开区围棋协会
天津市东丽区围棋协会
天津市滨海新区围棋协会
天津市和平区棋类运动协会
天津市红桥区棋牌运动协会
天津市武清区围棋协会
天津市北辰区棋类运动协会
天津市河东区围棋运动协会
天津市静海区棋类协会
四、协办单位:天津棋院网络对弈平台
五、比赛日期和平台
5月20日-5月31日 天津棋院网络对弈平台
六、竞赛项目:
城市全民围棋团体联赛,地市组
7. 参赛单位
全市各区均可组队参赛,参赛队由当地围棋协会组建,未成立围棋协会的单位可由当地体育主管部门组建。
八、参赛资格
(一)参赛队限报1名领队,1名教练,10名业余棋手(含替补)。每轮上场5名棋手,前四台年龄分布为:第一台青少年1998年1月1日-2007年12月31日出生;第二台青年1983年1月1日-1997年12月31日出生;第三台中年1967年1月1日-1982年12月31日出生;第四台老年1967年1月1日以前出生;第五台女子,无年龄限制。
(二)参赛队应选派户籍、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在辖区内的大陆棋手参赛。长期居住地以居住证(满6个月)或社保缴纳记录(满6个月)为依据。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(满6个月)或收入及纳税证明(满6个月)为依据。
(三)参赛棋手须持有中国围棋协会监制的业余段级位证书,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。
(四)天津市围棋运动协会对各代表队棋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核,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队和社会监督。各参赛队可利用自查、互查和举报等形式,对棋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。
(五)参赛棋手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赛,在代表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,取消参赛队资格和比赛成绩,并根据中国围棋协会《围棋赛事活动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。参赛队被取消资格和比赛成绩的,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,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。
九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。
(二)采用全民围棋团体分台定人制模式,比赛用时均为每方40分钟后,3次30秒读秒,超时判负。
(三)比赛在天津棋院网络对弈平台进行,采用团体积分编排制,最终比赛轮次视报名队数确定。
(四)具体比赛细则将在《补充规定》另行公布。
(五)各参赛队可在符合驻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,集中参赛棋手在同一场地进行线上比赛,参赛队须对每轮比赛全程录像,确保比赛公平公正,具体要求详见《补充规定》。
(六)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、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(七)各参赛队要严格按照驻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组织比赛。
十、录取名次和奖励
(一)录取前八名,颁发奖杯、荣誉证书。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,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奖励。
(二)冠军队将获得代表天津市参加“体总杯”2022中国城市全民围棋团体联赛地市组决赛资格。
十一、报名办法
各单位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,按照要求填写,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后,于5月10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和参赛棋手的资格证明发送至邮箱:
联系人:蔺洪华
电 话:022-23912628
重点提示:各参赛队请务必将报名表电子版分为两个附件发送,一份为原始Word文档、另一份为盖红章后扫描的PDF版本或拍照的图片版本。电子邮件发送主题和附件文件名均为:“×××队_“体总杯”2022中国城市全民围棋团体联赛天津市分区赛报名表”。
十二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,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天津市围棋运动协会。
附件:“体总杯”2022中国城市全民围棋团体联赛天津市分区赛报名表
天津市围棋运动协会
2022年4月30日